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4-7 10:28 只看TA 64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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嗯,看了几部名字,我就放心了,我大概一部也没瞅过。一向感觉这些东西就是消磨时光的玩意,错过不错过都无所谓,就好像爆米花,零食,吃了就是嘴巴里有味道,拿它充饥绝对不可以。你如果当真,肚子肯定抗议。至于前面某位兄弟说的,展示科技,嗯,这个还说的过去。至于普及法律嘛,嗯,嗯,如果我要是倒霉到需要去美国打官司,那还是花银子请律师,同时自己找书本来充电。当然了,平时要是和哥们吹牛打屁,拿电影里的东西来充门面估计还对付,反正我哥们里没有学法律的来指责我也许哪个不符合实际情况,来拉我脸面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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