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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wcr2006 于 2021-1-29 23:50 发表 
标准的扯淡。
只要这女的和楼主有过谈价钱的事情,那就是妥妥的麦银嫖娼。还强奸?他妈的先收钱再强奸?哪来那么容易?
还有就是如果以强奸来报警的话,那就是妥妥的刑事案件,任何人都不可能说调解的。至少要到检察院走一圈才行 ...
只要不说钱的事,条子没证据也不想管。调解也是正常的,其实条子都看的出是不是真强奸,因为强奸罪太重,也不会随便定罪。
我朋友厂里还有更好笑的事。一对30左右的夫妻和一个40左右的男的。3个是同事加老乡,还是一个镇的,经常在一起,40左右岁的那男的老婆在老家,这边找了个20岁左右的厂妹当情人。四个人经常一起吃饭喝酒,偶尔一起去旅游。
本来相安无事,一次国庆厂里放假,四个又一起去旅游。去的景点周边酒店爆满,又住不起高挡点的酒店。找到有一家只剩一标间的,就凑合住一晚。
那晚可能都喝多了,回酒店睡时,半夜不知道做着做着,就换妻了。还是那夫妻的男的主动换妻的,因为那男的一直对那20岁的厂妹有色心。其实那40岁男的也是对那夫妻女的有意思,只是老乡不好意思下手。
第二天,那对夫妻的男的可能后悔,出去买早餐回房间时,刚好碰到他老婆在给那40多岁的男的在含鸡巴。一下就打起来,酒店只能叫来警察。警察来了,那夫妻男的就告40多岁那男的强奸他老婆。那老男人的情人一急,也告那夫妻的男的强奸自己。这下好了,四个人全被带回局里。
本来这种可以定四个集众淫乱的罪,但条子分开审问后,知道是意外淫乱。批评后,让他们四人自己调解,不然就定淫乱罪。四人当然只能调解,赔了酒店钱,就回了。
这事本没人知道,只是那夫妻的男的,一直没想通,过后对他老婆一直打骂。一次喝多打的利害,他老婆受了刺激,把这事给说出来。这下炸锅了,大家都知道了。那对夫妻也呆不下了,没几天也离厂去别的城市了。
那40岁老男人偶尔会跟我朋友来我们几个喝酒,这种事他本来是不会说出来,但那夫妻都说出来了,而且也去别的地方。他才把这事头头尾尾说给我们听。